研究生退宿申请条件、流程及表格
一、申请退宿条件:
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在校住宿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退宿:
1.已婚(须提供结婚证明),双方均在太谷有固定住所者(须提供相关证明);
2.定向或委培类在职研究生;
3.研究生赴校外单位完成课题实验者(须提供三方协议或实验地的实验证明并签字、盖章);
4.因生理或者心理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学校住宿者(须提供三甲以上医院相关诊断建议书),在家长陪读的情况下,可以申请在外住宿;
5.本校家属或职工子女;
二、退宿申请流程:
研究生填写退宿申请表
(研究生院主页“资料下载”区下载)
↓
申请表须经本人、导师和所在培养学院签字同意
↓
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内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
一并交至所在培养学院
↓
各学院审核批准
↓
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批准办理退宿手续,并交研工部备案
↓
计财处办理退费手续
三、相关说明
1.申请退宿者请于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内办理相关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;
2.全日制研究生一律不允许私自在外住宿,否则取消一切评选优秀、组织发展资格,同时停发当年助学金;党员将视情况在党内给予一定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