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星,女,中共党员,法学在读博士,硕士研究生导师,副教授,中国法学会会员、山西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。主要承担《法理学》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,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。在CSSCI及省级期刊发表十余篇文章,主持参与国社科、省部级项目十余项,参加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《法理学》的编撰,并多次参与省市级立法的论证工作。